各学院(部):
根据天水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天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天市科发〔2026〕18号)要求,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范围为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人才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专项类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
二、支持重点
(一)工业科技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集成电路、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纺织服饰、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与信创、生物医药、建筑建材、黄金及有色金属加工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需求确定新产品科研攻关,一体化推进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成果产业化应用,凝练筛选一批重点项目,打造一批可示范、可体验、可推广的产业新场景。
(二)农业科技领域。支持聚焦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生产与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围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农业资源与环境、高效种植及产业提质增效、家畜健康养殖和疫病控制、“甘味”农产品品质提升与产业链延长、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东西部科技协作、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等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
(三)社会发展领域。支持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文化旅游、社会管理领域等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四)科技创新人才专项。重点围绕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要求,支持在天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包括首席科学家项目、创新人才项目。
首席科学家项目: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集聚具备重大学术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牵头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创新人才项目:围绕我市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支持具备持续研发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开展科研攻关、转化科技成果;支持45周岁以下、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青年专业人才实施技术创新,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五)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前景和产业化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吸引市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我市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六)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专项。支持行业及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围绕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具有明确应用前景明确的源头创新的自然科学基金专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天水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以下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项目内容紧密结合天水市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强基础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申报工业领域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
(二)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合理设定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完成时间等。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任务书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
(五)申报首席科学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省级拔尖领军人才及更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省内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产业研究院核心技术带头人。项目组须组建结构稳定、分工明确的核心研发队伍,团队内博士或正高级职称骨干不少于3名;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占团队总人员比例不低于20%。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创新联合体以及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企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总额3%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显著,有明确研发活动能提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较强科研组织协调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通过自筹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以及通过项目实施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6.招商引资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项目组成员前2名),在2026年6月30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项目未验收结题的;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市级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市财政资助的,同一项目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重复申报的项目;
3.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存
4.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
(八)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自分工及责任;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四、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工作从2026年7月20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天水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天水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tianshui.gov.cn/kj),选择申报的计划类别,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资料,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马伟
联系方式:17393802169
科学技术处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