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系(部、中心)、团委、实验林场:
经甘肃省林业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7年12月17日会议评审通过,我院吕晓琴同志具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经2008年1月11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吕晓琴同志为我院工程师,任期3年,从2007年12月起至2010年12月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制作维护: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