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吕晓琴同志为我院工程师职务的通知


各处(室、馆)、系(部、中心)、团委、实验林场:

  经甘肃省林业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7年12月17日会议评审通过,我院吕晓琴同志具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学院工作实际,经2008年1月11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吕晓琴同志为我院工程师,任期3年,从2007年12月起至2010年12月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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