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各处(室、馆)、系(部、中心)、团委、实验林场:

  为了加强和改善我院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根据《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甘林院党字〔2007〕7号文件)和甘林院发〔2007〕35号文件有关要求,对我院校园网络信息发布工作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校园网络信息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原则,突出重点,着力宣传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二、各部门报送信息一律交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由网络中心及时发布,重要信息随时发送,不得延误。

  三、所发信息须填写网络信息发布申请表,加盖部门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申请表交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四、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各部门每周至少提供一条信息。

  五、宣传部每周星期一汇总各部门上周信息发布情况,报送学院领导审阅,年终进行评比。

  六、办公室、宣传部每天更新学院主页公告栏和滚动新闻,凡遇重大活动要及时发布信息。

  七、本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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