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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学督导工作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工作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中的作用,规范教学督导工作人员行为,特制定本守则。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督导工作;
二、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熟悉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程序,掌握学院关于教学工作的规程;
三、坚持督导工作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地进行教学督导,不将个人成见带进教学督导工作中;
四、坚持评估结果发布口径统一,不准以个人名义公布任何评估结论;
五、认真完成学院赋予的各项督导工作,工作中执行评估标准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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